9月3日,上海陽光醫藥采購網發布《關于醫療器械“陽光采購”等有關事項的工作提示》(下稱《工作提示》),表示對于高價標識產品降價,生產(總代)企業可在9月24日前提交承諾函。承諾函包含但不限于醫用耗材對應醫保編碼、注冊證號、品名、規格型號、計價單位、生產企業等內容。同時,承諾價須注明提供給上海地區定點醫療機構的最高(擬)進貨價。此外,《工作提示》還顯示,若承諾價格低于本市原物價部門公布同類產品最高價格的110%,市醫保中心將在收到承諾函3-5個工作日內告知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取消高價標志。根據上海市曾發布的《本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醫療器械公開議價操作辦法》,獲得醫保編碼的醫療器械若申報采購價高出了同類品種原物價的最高價,陽光平臺將在申報采購價中增加高價標識。具有高價標識的耗材不能參加議價過程,因此只有取消高價標識的耗材才有機會被采購。根據《工作提示》,生產(總代)企業要根據國家醫療保障醫用耗材統一分類,統一編碼規則要求,務必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2019年6月30日(含)以前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上市的單獨收費醫用耗材的信息維護工作。凡是沒有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統一分類標準進行產品信息維護并取得統一編碼的,將影響該產品在陽光平臺上的掛網及招采資格。實際上,上海此次發布通知就是為了配合國家醫療保障醫用耗材統一分類,統一編碼,進一步推進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及議價工作的開展,完善管理功能。6月27日,國家醫保局發布《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醫療保障標準化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明確到2020年,在全國統一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建設基礎上,逐步實現醫保醫用耗材和疾病診斷等15項信息業務編碼標準的落地使用。同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開展醫保藥品、醫用耗材產品信息維護的通知》,要求各醫用耗材企業可以登錄國家醫療保障局官網,對產品信息進行數據維護。企業提交的信息經審核通過后將納入國家醫保信息業務編碼標準數據庫,供各地醫療保障部門使用。據了解,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建立運行20多年,尚未形成統一的標準化體系,難以適應醫療保障治理現代化要求。信息數據完善后,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和支付三個環節都將煥然一新。
全國衛生產業企業管理協會醫療器械商業分會是全國衛生產業企業管理協會下屬的二級機構,是從事醫療器械有關的生產、經營、服務企業,在自愿的基礎上,聯合組成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分會代表醫療器械相關企業,協助國家相關部委及行業主管部門、上級協會落實行業相關政策。 宗旨是:代表并維護會員單位的共同利益及合法權益,促進中國醫療健康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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